參照《國家計(ji)量檢定(ding)規程(cheng)管理(li)辦法》有關規定(ding),2020年,市場監管總局(ju)組織對1995項國家計量技術規(gui)范(fan)進(jin)行了集中復(fu)審(shen),根據復(fu)審(shen)結論,擬對(dui)其中156項國家計量技術規范(見附件)按程序廢(fei)止。
現將擬廢(fei)止(zhi)國家計量技術規范信息(xi)予(yu)以公示(shi),公示(shi)時間為2021年1月21日至3月9日(ri)。在公示(shi)時間內(nei)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持有異議,可(ke)通過以下(xia)途徑(jing)和方式(shi)提出(chu):
一、通(tong)過信(xin)函(han)方式將(jiang)意見寄至:北京市海淀區馬甸(dian)東路9號(hao)市場監管總局馬(ma)甸辦公區計(ji)量司計(ji)量管理(li)與技術規范處(郵編:100088,截止時(shi)(shi)間以郵戳時(shi)(shi)間或快遞(di)寄件(jian)時(shi)(shi)間為準(zhun))。
二(er)、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:jlsglc@samr.gov.cn。
提出意見時請在(zai)信(xin)函或郵件中給出真實聯系方(fang)式(shi),以便確認(ren)意見內容(rong)及進一步了(le)解情況。
聯系人:劉冉、張曉(xiao)剛,電話:(010)82261835、82262435
計量司
2021年1月20日